8月15日发行《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〉施行》纪念邮票

2026年8月15日发行《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〉施行》纪念邮票1套1枚。采用平面设计结合手绘插画的表现形式,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元素与美好生态图景有机融合,铺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诗意画卷,寓意以法治筑牢生态屏障、用制度守护生态文明。采用胶版工艺印制,由马立航设计,王楠编辑,计划发行410万套。2026年3月12日,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,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,该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。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,第二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也是我国首部生态环境领域统一法典,意味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开启了“法典化”时代。法典坚持严罚重处,实行企业与责任人 “双罚制”,部分行为可按日连续处罚、移送行政拘留,情节严重责令停业关闭。一是逃避监管排污,无证、超许可排污,利用暗管、篡改伪造监测数据、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排污染物,既罚企业,还可拘留直接责任人。二是危险废物非法倾倒、处置,违规收集贮存危废,高额罚款并追究个人责任。三是环评、监测弄虚作假,未批先建,第三方机构出具虚假报告,予以重罚、限制从业。四是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隐瞒不报、处置不力甚至逃逸,按事故等级处罚,特别重大事故最高可罚两千万元,恶劣情形可倍数加罚。五是土壤污染拒不调查评估修复、非法处置新化学物质、放射性污染、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等行为,均设置高额处罚,同时衔接民事赔偿与刑事追责,全方位压实环境法律责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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